1. 比选条件
我司的既有道路凤仪路(墨水湖南路-汉新大道)、三青路(连通港路-江城大道)、仙女山路与墨水湖北路路口、玫瑰街(知音东路-龙阳大道)、百灵路(玫瑰街-汉阳大道)新建信息管道顶管工程-机械租赁,已具备比选条件,现进行公开比选。
2.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
2.1项目名称:既有道路凤仪路(墨水湖南路-汉新大道)、三青路(连通港路-江城大道)、仙女山路与墨水湖北路路口、玫瑰街(知音东路-龙阳大道)、百灵路(玫瑰街-汉阳大道)新建信息管道顶管工程-机械租赁;
2.2采购内容:主要包括既有道路凤仪路(墨水湖南路-汉新大道)、三青路(连通港路-江城大道)、仙女山路与墨水湖北路路口、玫瑰街(知音东路-龙阳大道)、百灵路(玫瑰街-汉阳大道)新建信息管道顶管工程-机械租赁。
2.3工期:60日历天,具体工期应与现场实际进度情况相符合;
2.4最高限价:除税后的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(控制价详见附件1),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,其报价无效,按照不含税报价进行计算。
2.5 付款方式:(1)承包人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进度款支付申请, 经发包人监理、跟踪审计单位、发包人审定,按不超过审定工程款80%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;(2)工程进度款累计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0%后,停止支付,待竣工验收、审计、双方办理结算后,报发包人批准,一次付到结算工程价款的90%。竣工决算审计后,支付至核定金额【若工程需接受财政审计(或审计局审计)的,根据财政局(或审计局)的审计批复核算确定最终结算价款。】的95%,尾款5%作为质保金,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付清(无息);
2.5比选形式:本项目为邀请比选。
3. 参选人资格要求
3.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(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);
4. 比选磋商方法
4.1 本项目采用现场比选磋商的方式。
5. 比选磋商文件内容:
5.1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
5.2、磋商报价函
5.3磋商文件自拟
6. 参选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
6.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参选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,地点为武汉安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(武汉市江汉区北湖正街26号)
6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识的参选文件,比选人不予受理。
7. 联系方式
比选人:武汉安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潘龙强
联系电话:13720142965
地址:武汉市江汉区北湖正街26号1-8层13号-1
附件1